HR做績效管理工作,警惕不要走進這些誤區
HR對于績效管理工作并不陌生,但是身為HR的你,真的知道績效管理應該怎么做嗎?在日常工作中,HR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走進了下面這兩個績效管理誤區:
誤區一:績效考核指標,一定能夠提高企業業績
不少HR認為,只有設定嚴格的績效考核指標,并且與員工薪酬掛鉤,才能督促企業員工努力工作,完成工作任務,最終推動公司業務發展。然而,HR要警惕這樣一種現象:員工為了完成指標拿到獎金,不再注重質量,而是單純追求數量。一旦有這種現象發生,績效考核指標反而會起到負面作用。HR應該知道,績效考核是成為員工工作的驅動力之一,但是更為根本的驅動力是員工能夠感受到實現自我價值的成就感。
不少企業在績效管理方面采用單一模式,要么是KPI法,要么就是OKR法,或者是BSC法。而不同的團隊、不同的部門,所適用的績效管理方法存在差異,所以無差別地用同一種績效考核方案對待所有部門,只會降低企業員工的工作效率。在一家企業內,完全可以多種績效考核方案共存,比如研發團隊用OKR來評審績效,管理團隊用BSC來評審績效等等。
除了上面兩個典型誤區之外,HR還應該對績效考核指標進行分類與排序,根據為企業帶來收益大小的不同,績效評價指標應該有主有次,并且主要指標和次要指標應該遵循“二八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