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待遇包括普通門診統籌和門診規定病種兩種。
一、普通門診統籌
普通門診統籌,就是把參保人普通門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納入統籌報銷范圍。
(一)普通門診統籌籌資
普通門診統籌所需資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繳納共同承擔,其中個人部分,按照每人每月10元標準籌集。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含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個人賬戶調整等方式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轉;未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參保人,按照上述標準繳納。
(二)普通門診統籌報銷范圍
普通門診統籌用藥執行《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診療項目支付范圍同住院一致。支付范圍以外的門診醫療費用統籌金不予支付。支付范圍查詢網址:
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網站
(http://jnsi.jnhrss.jinan.gov.cn/)-醫保服務信息
(三)普通門診統籌醫療待遇
1.支付標準。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發生的統籌金支付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注:(1)建國前老工人統籌金負擔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個人負擔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2)中醫定點醫療機構(名單附后)的起付標準降低20%。
2. 免費藥物。從治療高血壓的基本藥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腸溶片、氫氯噻嗪片)、治療糖尿病的基本藥物(二甲雙胍片、格列吡嗪片)、治療冠心病的藥物(硝酸異山梨酯片)中各確定一品規,向普通門診統籌簽約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參保人免費提供。一個醫療年度內,免費藥物金額累計不超過240元,超過部分按照職工普通門診統籌規定予以報銷。
3.大額費用二次報銷。參保人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門診規定病種和普通門診統籌醫療費用,經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救助金按規定支付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萬元的部分由統籌基金給予二次支付。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上(含1萬元)、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0%;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90%,上不封頂。
合規醫療費用是指政策規定范圍內:(1)起付標準以下、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個人負擔費用;(2)乙類項目由個人首先自付的費用。
二、門診規定病種
門診規定病種(以下簡稱“門規病種”)是指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定,需長期門診治療,其費用由統籌金按規定比例支付的部分大病、慢性疾病。
(二)門規病種醫療待遇
1.報銷比例。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發生的統籌金支付范圍內門診規定病種與住院醫療費用累計,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注: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統籌金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100%。(門診規定病種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期)的透析治療除外)
2.起付標準。在一個醫療年度內,Ⅰ類病種不設起付標準,Ⅱ、Ⅲ類病種各定點醫療機構執行以下起付標準:
注:中醫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降低20%。
同時選擇多家門規定點醫療機構的參保人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所負擔的起付標準按照就高原則確定。
3.大額費用二次報銷。同普通門診統籌大額費用二次報銷。